活動辦法
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

名單公布:本活動結束後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名單,並於112年11月30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。

領獎方式:

  1. 獎項5,000元得獎者由本局通知親自領取,須攜帶身分證正本,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。另請提供1則200字以上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或參與活動心得(格式另附件)。
  2. 其餘得獎者,於公布名單30日內,以掛號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,獎品經退回者,一律不再補寄。如未收到獎品者,請於名單公布後45日內攜身分證至本局服務科宣導股(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,請事先以電話告知)領取,逾時視為放棄,不再發給獎品。
  3. 委託他人代領者: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(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)、委託書及得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代替,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)。